
一、离婚案件诉前保全需提供哪些担保
离婚案件诉前保全需提供担保,通常可提供以下担保方式:
现金担保:向法院提交与保全财产价值相当的现金,以确保被保全财产的价值不受损。
房产担保:提供已取得产权的房产作为担保,法院会对该房产进行评估,以确定其价值是否足以覆盖保全财产的价值。
车辆担保:将自有车辆作为担保物,同样需对车辆进行价值评估。
银行保函:由银行出具的保函,保证在因保全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时,银行将承担赔偿责任。
提供担保的目的是为了防止申请人在申请诉前保全时滥用权利,给被申请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担保的价值应不低于被保全财产的价值,具体担保方式可根据法院要求和实际情况选择。
二、离婚案件诉讼费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离婚案件诉讼费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计算。财产案件受理费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同时,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三、离婚案件诉讼时效期为多久
离婚案件诉讼时效区分不同情况。一般离婚纠纷,无特别时效限制。
但涉及财产分割问题,如果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另一方发现后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还有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如果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如果无过错方作为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被告被监禁或下落不明的,可在其出狱或出现后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