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子女的抚养费给到多少岁合适
在涉及到离婚的法律案件中,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用往往会支付至其年满18周岁为止。
然而,若该子女已经年满16周岁而尚未达到法定年龄18周岁,并且其自身的劳动收入已经成为其主要的生活来源,同
时也能够维持当地的一般生活水平,作为父母的一方就有权利停止向孩子提供抚养费用。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例如子女虽然已经成年,但仍然在学校接受教育,或者是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其失去或未能完全恢复劳动能力,从而无法独立生活,作为父母的
一方仍然需要承担起支付必要抚养费用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二、离婚财产分割中房产如何估值
在离婚财产分割中,房产估值通常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一是市场比较法,即参照周边类似房产的市场交易价格来确定。需考虑房屋的区位、面积、户型、装修等因素。二是收益法,若该房产有出租收益等,可根据未来收益的现值来估算价值。三是成本法,以建造该房产的成本加上一定的折旧来评估价值。实际操作中,一般会委托专业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他们具备专业的知识和经验,能给出较为准确的估值结果。评估机构会根据房产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以确保估值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三、离婚财产分割应遵循哪些原则
离婚财产分割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男女平等原则,即夫妻双方在分割共同财产时享有平等的权利。二是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在财产分割时适当照顾子女和女方的权益。三是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比如分割住房时应考虑双方的住房情况等。四是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原则,不能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的财产进行分割。例如,夫妻共同购买的房产,在分割时应根据上述原则,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公平合理的方式进行分割,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