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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婚姻调查;婚姻关系中如何分割共同财产
更新时间:2025-12-30   点击:0

一、婚姻关系中如何分割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一般遵循以下原则:


1.均等分割原则:若无特殊情况,通常对共同财产作均等划分。


2.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比如一方抚养子女较多,或女方生活困难等,可适当多分。


3.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不损害财产效用和经济价值前提下进行分割。


4.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双方协商一致的分割方式,只要不违法,一般予以认可。


分割时,先确定共同财产范围,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然后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法院会依上述原则及具体情况判决。如房产,可能按份共有或一方得房产给予另一方补偿等方式处理。


二、婚姻关系中的财产如何分割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分割遵循以下原则:


首先是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等分割。这包括婚姻期间双方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


对于房产等不动产,若为婚后购买且登记在双方名下,通常认定为共同财产,按市场价值评估后分割。若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归登记方,但需对另一方补偿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


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婚前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等,离婚时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


债务方面,共同债务需共同偿还,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


若双方对财产分割有书面约定,依约定处理。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依法判决。


三、婚姻关系中一方单独买房算谁的


婚姻关系中一方单独买房归属需分情况。


若使用婚前个人财产全款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通常认定为个人财产,归购房方所有。


若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即便登记在一方名下,一般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对房屋有平等处理权。


若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若双方父母出资,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可按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若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屋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离婚时该房屋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可判决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