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离婚时年金是否也是共同财产
离婚时年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分情况判断。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纳保费购买的年金,其积累的现金价值、收益等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请求分割。
但若是一方在婚前购买的年金,婚后用个人财产继续缴费,那该年金通常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不过,若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缴费,对于共同缴费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分割方式可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二、离婚时住房公积金是否算共同财产
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住房公积金虽由个人缴存,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缴存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对其进行分割。一般是先计算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公积金账户的总金额,然后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分割。具体分割方式可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则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三、离婚时未到期的养老保险金咋算
离婚时,未到期的养老保险金的计算方式如下:
首先,确定养老保险金的个人缴纳部分。这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进行分割。
一般通过计算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总额来确定其价值。
分割方式通常有两种:一是夫妻协商一致,可自行约定分割比例;二是若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法院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双方的经济状况、对家庭的贡献等。
常见的做法是将养老保险金中个人缴纳部分的一半补偿给另一方。
例如,婚姻存续期间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共计10万元,那么另一方可能获得5万元的补偿。
具体分割方式需依据实际情况,遵循法律规定和公平原则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