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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调查取证;欠债净身出户怎么处理
更新时间:2025-05-18   点击:39

一、土地能作为财产继承吗


1.土地继承分国有和农村集体两种情况,国有土地个人无所有权不能继承,农村集体土地在不同情形下继承规则不同。国有土地个人仅拥有使用权,不能作为财产继承,但地上合法附属物可继承,继承人依据“房地一体”原则取得房屋所有权时,也获得房屋占用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


2.农村集体土地方面,耕地、草地等家庭承包地以户为单位,部分成员去世,户内其他成员可继续承包;整户消亡,土地由村集体收回,不过林地承包人去世


,继承人可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村民只有使用权,不能单独继承,但地上房屋属个人财产可继承,基于“房地一体”能继续使用宅基地。

3.建议涉及土地继承时,先明确土地性质和类型。处理国有土地相关继承,关注地上附属物继承手续。农村集体土地继承要了解所在村集体具体规定和政策,按法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在法律上有何规定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分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承包两种情况。


家庭承包中,耕地和草地的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因为家庭承包以户为单位,承包期内户内部分成员死亡,由其他成员继续承包;若整户消亡,承包地由发包方收回。但林地承包经营权可继承,《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在承包期内可继续承包。


其他方式的承包,如通过招标、拍卖等取得的承包经营权,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民法典》继承编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总之,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受承包方式、承包地类型等因素影响,要结合具体情况适用法律规定。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有哪些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法律,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分不同情况。


对于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耕地、草地等,其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因为家庭承包以户为单位,承包期内家庭部分成员死亡,由其他成员继续承包;若户内成员全部死亡,土地由发包方收回。但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如已收获的粮食等,依照《民法典》继承编规定继承。


而以招标、拍卖等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可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在承包期内可以继续承包,这是考虑到林地投资周期长、见效慢等特点,保障林地经营的连续性。